达赫(Simon Dach,1605 - 1659)西蒙·达赫为抒情诗人,出生在柯尼斯堡,1633年在该市任高级中学教师,1639年成为柯尼斯堡大学的诗学教授。他的诗接近生活、通俗、欢快,有民歌因素。他为洗礼、婚礼等写的作品,多为应约之作,并收润笔。选诗一首���::
此诗为达赫的著名抒情诗,也有人认为这不是他的原创作品。
原诗是用北德方言写的,这里印的是赫尔德的译文,被收入《民歌中各族人民的声音》之中,使其广为流传,成了一首著名的民歌。据说此诗是达赫为同窗约翰·鲍尔塔蒂乌斯和安娜·尼安德尔在塔劳(柯尼斯堡附近的乡村)教堂举行婚礼而写的。
此诗为仿民歌之作,全诗以男方的视角去赞美女方,同时表述自己的海誓山盟。但对女方的赞颂上显然过于优美,给人以造作的感觉,显得有些累赘。同时把女方比作“钱财”则有贬低自己真情之嫌;“我的灵魂,我的血,我的肉”的比喻比“钱财”好得多;而“我的光,我的太阳”则属于追求华丽词藻的巴罗克文风。
诗人在前半部追求文雅,而后半部转入世俗,使用了口语中的“小鸽子”、“小羊羔”、“小鸡”之类,使全诗文体错位,可视为本诗的不足;诗中过多的三连排比,不仅没起到烘托作用,反而使读者产生单调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