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写于1753年,是献给恋人梅塔·摩勒斯的。两人结识于1751年,1754年结婚。写此诗时两人相恋已有两年多,该说的都已经说过了,因此诗中是以目传情,心心相印,这就是所谓的心有灵犀一点通。此诗内涵丰富,感情纯真,文字朴实。歌德的名诗《欢迎与告别》中的视觉运用像是借鉴此诗。
此诗的格律为四音步抑扬格,但无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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