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特霍尔德·埃弗赖姆·莱辛为德国民族文学的奠基人,启蒙运动的主将。他是美学家、戏剧理论家和剧作家,并以写讽刺寓言著称,他的诗作不多。父亲是个穷牧师,莱辛中学毕业后于1646年到莱比锡大学先读神学,后改读哲学和语言学。1748年到柏林成了职业作家和记者。1751年在维滕堡大学取得硕士学位。1760 1765年在布雷斯劳任陶恩钦将军的秘书。1767年4月任汉堡民族剧院编剧,并写剧评。1770年任不伦瑞克公爵的图书馆管理员。1775年游历意大利。1776年结婚,1778年妻子病故。因此,莱辛的晚年比较孤独。选诗2首:
此诗刊于《自然探索者》杂志1741年第9期,该杂志旨在普及物理学。这是首阿那克里翁派的诗,属于“洛可可”文学。但莱辛使用的是科学武器,来宣扬幸福在人间,而不是在天堂,宣扬酒与爱是人的天性。这是新兴市民阶层的要求,把人的情感从宗教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莱辛的这类诗该属于阿那克里翁派的精华,但卡尔·里希特指出,“莱辛的(这类)诗迄今很少得到重视”。
此诗文字浅近,诗人利用自然学家把世界划为动物、植物、矿物三界的知识,分别描述其特征。最后结论是:酒与爱是人类的天性。
谁反对天性,谁就是“石头”。这个结论来得自然,并带有莱辛所特有的幽默。诗人把诸侯与狗并列,也不无讽刺。全诗的说理均为最后两行的结论服务。这已不是科学,而是艺术了。让科学为艺术服务乃是莱辛的创新所在。
此诗的格律为四音步抑扬格,具体见前边对巩特尔的诗的解释,与其不同的是,莱辛只用了双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