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属于非移民国家,包括我国在内的一切非欧盟国家的公民原则上不能移居德国。1978年德国制订了“入境和居留法”。
【规定外国移民如果具备了以下条件】
有固定的住所,掌握了德语;
连续居留达5年以上;
能独立维持生活;
可以取得无限期的居留许可证。
如果连续居留达8年以上,可以获得永久居留权。
1979年取消了禁止外国移民配偶子女入境团聚的限制,规定移民配偶、16岁以下子女经过4年的等待期限后,可以移民团聚。
【以前德国办理移民签证的条件为】
1、德国公民的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
2、德国公民在国外年龄未满21岁的子女;
3、德国公民在国外定居且无子女可依赖的兄弟姐妹;
4、其他符合德国移民法律规定的外国人。
从上述条件可以看出,德国对外国移民基本上是采取排斥的态度。面对当今世界争抢人才的紧张局面,德国总统约翰内斯·劳在公开演讲时一再呼吁,要求简化外国人的入籍手续,德国总理施罗德也要求放宽外籍电脑人才的入境条件并“收留”在德完成了德国急需专业的外籍学人,以提高德国经济在世界上的竞争能力。
2004年7月4日,德国新移民政策报告终于出笼。新的移民政策报告建议德国政府采取积极的移民政策。报告的核心是扩大移民数量,广招天下贤才,以应对德国人口数量减少所带来的社会危机和专业人才缺口所导致的国际竞争力下降问题。
据介绍,德国政府今后每年引进至少5万名外国专业人才。一直以来,德国属于对外国人移民本国限制得比较严格的国家。而由于这个国家许多人不愿生孩子,人口出生率下降的趋势,成为德国严重的潜在社会危机。
同时,在经济全球化和人才国际化的大趋势下,德国国内的高级人才外流现象也越来越严重,甚至出现了专业人才缺乏的现象。缺乏足够的专业人才,势必会削弱德国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正是在这种双重压力下,德国政府不得不考虑大幅放松移民政策。不过由这份报告的出笼来看,德国最终打破了一个长期困扰自身的禁锢,而向一个移民国家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这在德国的移民政策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2004年7月,德国终于出台了移民法。其中规定,如果投资德国并能给这个国家带来益处,当公司运行3年后德国政府就给您颁发绿卡。德国的商业移民政策对于申请人的要求相当低,只需要投资2.5万欧元注册一个公司,就可申请商业投资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