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签证国家概况
首都:柏林(BERLIN)人口330万。
宗教:天主教、基督教。
面积:35万多平方公里。
人口:8119万人。
语言:德语。
货币:马克(MARK)。
免签证国家
下列各国公民可以豁免签证:安道尔、比利时、加拿大、澳大利亚、奥地利、巴西、美国、西班牙、英国、挪威、马尔他、荷兰、新西兰、多哥、意大利、卢森堡、圣马力诺。
一般来说,外国人作为旅游者进入德国境内停留不超过3个月并持有有效普通护照的,不需要签证。而欧洲共同体成员的国民,只要求他们持有本国证明文件即可进入德国,并可在德国停留3个月。
签证规定
中国公民赴德国,申请三种签证较为方便,这三种签证是旅游探亲签证、工作签证和留学签证因私申请入境签证,需提供护照、邀请电函,逗留德国不超过3个月,填黄色申请表,否则填写白色申请表;交2-3张照片、经济担保书(须经德有关当局认可)、亲属关系公证书。超过3个月,还须交体格检查表。申请学生签证者须交护照,填写3份白色申请表,交3张照片、入学通知书、经济担保书、体格检查表。
中国公民因私赴德国办理签证,可通过两个渠道进行,一是委托中国旅行社代办,出国者可将本人护照与有关证件交给他们,并填写申请签证的表格所需提供的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国内永久地址、现在地址、工作单位及职务、旅行目的、逗留期限等。另一途径是,旅客直接前往德国驻华使馆办理签证。
探亲旅游签证
(一)、申请赴德国探亲签证的手续
德国移民法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前往德国探亲:
(1)德国公民的配偶;
(2)德国公民的父母(包括养父母)、子女(包括养子女);
(3)德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异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4)其他适合德国法律规定可以探亲的外国公民。
中国公民前往德国探亲或旅游,可持下列的证明材料前往德国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
(1)在德国的亲属朋友的邀请信件;
(2)在德国的亲属朋友出具的、经过当地外国人管理局或律师所公证的经济担保书;
(3)申请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申请者身体健康证明(入境居留超过3个月的需此证,居留不超过3个月的则不需此证);
(5)有效的中国护照;
(6)填写签证申请表(居留不超过3个月的填2份,超过3个月的填3份),申请表上须贴照片。
上述证明材料,申请人可以委托中国旅行社代办转交大使馆,也可以用邮寄方式递交德国驻华大使馆或上海领事馆。
(二)、申请旅游签证的手续
申请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的德国旅游签证,须递交以下材料并符合下列条件:
(1)认真填写并贴上照片的黄色申请表,一式2份;
(2)有效护照;
(3)德国的某一旅行社的预订证明,证明中须写明旅游日程安排、往返和当地交通及住宿情况,团体旅游者须有个人的预定证明(旅馆、旅行情况);
(4)交付旅行费用证明;
(5)医疗保险证明(保险公司证明)每人一份;
(6)用德文或英文书写的工作单位提供的证明:工作岗位,月工资,准假证明。
(三)、探亲旅游入境居留的规定
德国对外国人入境和居留还规定:
(1)外国人前往德国探亲,获得入境签证后,还应申领居留许可证。可先委托在德国的亲属朋友事先向外国人管理局申请代办,也可在入境后再申办。
(2)入境后如果变更居留地点,要及时向外国人管理局报告。
(3)旅游签证持有者,不能从事任何工作。如果想从事何种工作,必须获得外国人管理局签发的工作许可。
如果入境者临时发生种种特殊情况,如意外伤害事故、交通事故、疾病等,在签证限期内不能按时离境的,可以再签证。德国驻华使馆签发的旅游签证,一般对一次进入下列的申根国家有效:比利时、德国、法国、希腊、意大利、卢森堡、奥地利、荷兰、葡萄牙和西班牙。
摘自《世界各国签证与出入境指南》
工作签证之(一)
中国公民前往德国工作,以厨师身份入境比较容易获得批准。中国公民原则上不能申请赴德国从事劳务,只有中餐厨师例外。中餐厨师赴德工作,需持有德方餐馆老板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双方签订的劳工合同;厨师本人要持有我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有6年学徒、3年厨师的资历证明书。在德国工作以3年为期,期满时必须按时回国,但过后还可以再度申请。
申请厨师工作签证时,应备下列的证明材料:
1.雇用合同书。此证由雇主出具,用德文和中文两种文字书等。内容应大致包括:
(1)雇用的年限和合同书的有效期限;
(2)每星期的工作时间和假期;
(3)每星期(或月、年)的工资数额;
(4)往返旅费的支付办法和发生纠纷的处理办法;
(5)双方的保证事项,中方申请人保证合同期满后按时离境,返回中国,入境后不随意改做其他工作;雇主则保证使受雇之人按时离境。
申办厨师公务签证,还须提供中、德两方工作合同、德国主管劳工局批准文件、职业公证书、体格检查表、护照、照会、3份白色申请表及3张照片。
2.工作许可批准书。由德国主管部门发给的工作许可批准书。发给工作许可批准书的前提条件是,雇主在经过半年时间的征聘后,在当地仍然没有找到合适的中国厨师。
3.厨师职业证明。即是申请人具备良好技能的厨师资格证明。申请人至少从事6年以上厨师工作的经历,或者是接受过3年以上的厨师职业培训,并取得良好成绩。无论是厨师工作经历证明,还是厨师职业培训证明,都必须经过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方为有效。
4.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包括一项透视报告)。
5.经过公证的无刑事犯罪证明(两份)。
6.填写好的《入境居留申请表》。
7.有效的中国护照。
上述证明材料备齐后,递交给德国驻华使领馆,使领馆则将有关材料报送国内主管部门审批,如批准,德驻华使领馆会通知申请人前去领证。不批准,也会通知申请人。
除了欧洲共同体的国民外,外国人想在德国工作,要有工作许可。然而,在法律上代表某法律实体的个人,例如在德国外国公司的董事、股票公司的行政官、一般商业合伙人或其它合伙公司的某些成员,以及具有一般代表权的雇佣董事,不需要工作许可,因此,仅仅申请居住许可就行。
德国当地劳动局负责审批工作许可申请。通常,可以通过未来雇主取得工作许可。工作许可以两种形式给予:一种是限于在一家特定公司受雇,另一种是受雇活动或地点没有限制。即使工作许可不限于具体公司,通常也只是在劳动局所辖的地域内有效,期限于3-5年。
工作签证之(二)
根据德国《工作促进法》,在德国的雇主只能雇用那些持有工作许可的外国人。此外,寻求来德国临时就业的外国人,在没有得到工作许可之前,不可能得到居住许可,除非该外国人申请签证无须得到工作许可的条款。
工作许可由地方就业部门根据德国劳动力市场情况向外国申请者发放。根据德国法律的要求,地方就业部门必须优先考虑德国国内劳动力和欧共体成员国公民就业问题,而后才能考虑其他国家的公民,即只有德国和欧共体成员国内部找不到不合适人选的情况下,才能向其他国家的外国人发放工作许可。
在德国,工作许可分为以下三种:
(1)普通工作许可,发给外国临时居住者;
(2)特别工作许可,发放给已在德国居住10年以上并已在德国连续工作5年的外国人;
(3)永久性工作许可,发放给已取得在德国永久居住权的外国人。
按德国法律,入境签证分为过境签证和居留许可这两种基本签证。通常,居留许可是以在外国人护照上盖签证章的形式发放的,但有时居留许可也以非签证形式签发,即以在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上注册的形式发放。以工作为目的来德国临时居留的外国人,必须在获得居住许可之前获得工作许可。居住许可由德国外国人管理局发放。
按德国法律,临时入境居住许可一般发放给以下四类申请者:
(1)培训进修
在德国或外国大学毕业而想在德国进一步学习或研究者,可获2年居住许可;在德国或国外大学毕业后希望参加德国的一个培训方案者,可获1年居住许可;被德国公司聘用的外国人,准备在德国接受专业工作性培训者,可获1年居住许可;在德国与外国的一家合营企业工作的外国专家,欲接受德国专业培训者,可获1年居住许可;德国公司的贸易伙伴公司的雇员来德国寻求专业性培训者,可获18个月的居住许可;被德国公司聘用的外国经理和专家可获2年居住许可。
(2)按合同就业
按劳务合同受雇于德国公司和企业的外国人可以获得居住许可。但是如果该外国人要求再一次受聘,则将受到限制。
(3)特别服务
在德国小学校里用母语讲授外国语的外国教师可获5年居住许可;在德国大学里讲外语的教授可获5年居住许可;到招募劳务的德国风味餐馆料理本国食品的外国厨师可获3年居住许可。
(4)其它职业
德国需要的科学家和专业人员;外国公司驻德国分支机构雇用的外国经理和管理人员;根据德国与另外一个国家签署的双边协议建立的合营企业经理;受聘与外国人一起在德国从事社会工作的专家;已在德国工作的外国护士;艺术家、运动员和教练员等。上述六种职业人员可获得2年居住许可。如果这些人员已得到工作许可,聘用合同也已得到延长,则可获得延长1年的居住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