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学生必须提供的材料有:
1.高中毕业证书(个别学校还要求提供中、小学毕业证书及高中会考成绩)
2.高考成绩单(大学存有档案)
3.大学各学期的各科成绩;如已毕业,还应提交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以上材料均为翻译公证件,可用德文、英文。
4.填写完整的入学申请表
5.证件照(根据学校要求提交)
6.德语水平考试证书(Zertifikat / Zeugnis)或证明(Bescheinigung);个别学校要求公证件
7.留德审核部(APS)的审核证明原件一份
个别大学可能还要求其他材料。
艺术、音乐、设计、建筑等专业还要求提供一定的作品。
应用科学大学的某些专业可能要求提供实习证明。
因此,在准备递交申请材料之前,一定要写信向有关大学外事处(Akademisches Auslandsamt/Internationales Büro)或通过学校的网页了解入学申请须知。申请材料务必一次备齐,缺任何一件材料均不予受理。
保送生没有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应提供何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