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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学管理体制
日期:2012-03-14 08:46  点击:2
   每个大学学年分为两个学期,也就是分为两个半年。夏季学期大多从每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学期为10月1日至3月31日。一些高等专科学校的学期起止日期比以上日期早一个月。每个学年中有三分之一强的时间为学期假期,这里“假期”不能与休假混为一谈,在这段不上课的时间内,学生写论文,有一些科目举行测验或考试。此外,这段时间也可用于实习。评分德国考试成绩评分为6分制,1分:sehr gut(优秀);2分:gut(良好);3分:befriedigend(中等);4分:ausreichend(及格);5分:mangelhaft(不及格);6分:ungenuegend(差)。
     大学学习分为基础学习和专业主课学习两个阶段。在基础学习阶段,学生要学会使用“工具”,也就是学会科学工作的方法和专业基础。许多大学的基础学习阶段为四个学期,以中期考试或前期文凭结束,医学专业则以预科考试结束。然后,专业主课学习阶段开始,学习两年至三年,专门学习高级专业知识。这些知识的掌握情况,以毕业考试的形式进行确证。
     德国高等学校以不同的教学方式传授专业知识,但是它们有一个经常使新生感到有趣、但也大惑不解的共同特点,这就是标明的上课开始时间不一定是真正的开课时间。课程表上如果注有“c.t.”的字样,那就表示这堂课开始上课的时间要比标明的时间晚十五分钟,这就是所谓的“大学开课晚一刻钟”(akadmisches Viertel)。而字母“s.t.”字样则表示,开始上课的时间与标明的时间一样,准时开始。
     综合性大学的传统授课方式是上大课,教授或受委托的教师宣讲课程内容,学生做笔记,回去后再处理讲过的题目。为了加深大课讲授的内容,大学教师常常给学生上练习课,对一些课程,还安排了辅导课,复习大课上的教材。这些辅导课由进入专业主课学习阶段 的学生担任,这里可以把学到的知识用到作业练习中去,从而进一步深化知识。研讨课上,大学教师和学生共同研讨学习的内容。许多大学把基础阶段的初级研讨课与专业主课阶段的中级研讨课、主体研讨课或高级研讨课区分开。许多课程要求学生在研讨课上做报告,然后进行讨论。上研讨课可以获取成绩单。
     获取成绩单是大学学习的关键所在。成绩单是卓有成效地参加了研讨课、大课或实践练习课的证明。如果只是旁听,那么可以领取所谓的“旁听证明”。学生要获得成绩证明则要做出一定的成绩,例如课外写了一篇论文,作了一次报告或者参加了研讨课专题考试。至于获取了哪些成绩单及拥有多少张成绩单才有权报名参加中期考试或毕业考试,各专业均有自己的规定。
     对于那些已经具备一张高校毕业文凭,如德国文理硕士Magister, Diplom或是国际学士Bachelor的学生来说,德国高校还为他们提供一种继续接受教育的可能性。根据具体专业的不同,学习一至两年,获得一个类似于国际硕士Master的学位或是一张证书。申请及录取事宜的相关资料由负责授课的研究所提供。
     在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中,如此附加性质的研究生教育将带来更多的机会。这一优势在技术与自然科学领域可谓不言而喻,而在人文科学专业中也是日渐彰显。
研究生进修的基础阶段将深化扩展学生已具备的本专业知识,同时传播相近学科的内容。在补充专业学习中,来自另一个新专业的附加知识会得以融会贯通。而附加专业学习则以大学毕业为前提,在此基础上专攻其中的某一个方向。

     但即便是还没有拿到第一学位文凭的学生,也可以在学习的过程中了解本专业以外的世界:要获得一张“附加资历”的证书,参加该大学的专业学习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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